
TERMS
使用条款
使用网站及在线预约服务时适用的条款。
施行日期:2026年11月1日
第1条(目的)
本条款旨在规定Gangnam Pieobom Clinic(以下简称“本院”)运营的网站(gn.pieobom.com,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所提供的疗程信息介绍及在线预约受理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的使用条件与程序,以及本院与用户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第2条(定义)
- “用户”是指访问网站并依照本条款使用服务的所有人。
- “在线预约”是指用户在网站上留下希望的日期时间和联系方式,申请到院预约。
- “预估金额”是指用户放入购物车的项目的参考金额合计。
网站无需注册会员即可使用。
第3条(条款的效力与变更)
- 本条款自在网站上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- 本院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变更条款,变更时将自施行日前7日起(对用户不利的变更为30日前)在网站上公告施行日期及变更理由。
- 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时,可以停止使用服务;施行日之后继续使用服务的,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。
第4条(服务内容与变更)
- 本院提供以下服务。
- 提供疗程、仪器、价格、活动、医疗人员等信息
- 使用购物车选择疗程并计算预估金额
- 受理在线预约(传达希望的日期时间和联系方式)
- 本院确定的其他服务
- 服务内容变更时,本院将在网站上公告变更内容及施行日期。
- 网站不提供诊疗行为。诊断、处方、治疗须在到院后经与医疗人员面对面咨询后进行。
第5条(服务的中断)
因系统检修、故障、通信中断等不可避免的原因,本院可暂时中断全部或部分服务,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前公告。服务中断时,可致电(02-1644-8343)预约。
第6条(预约的受理与确认)
- 用户提交在线预约后,预约即为“已受理”;经本院确认并联系或告知时,预约方为确认。是否确认将通过电话、短信、KakaoTalk等本院告知的方式确认。
- 因本院原因(休诊、医疗人员日程、预约已满等)难以按希望的日期时间预约时,本院可建议其他时间。
- 变更或取消预约,请致电(02-1644-8343)。如能尽量在预约时间之前告知,我们将为您调整到其他时间。
- 在预约时间未到院且未联系时,预约可能被取消。
- 未满14周岁的儿童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预约。
第7条(金额说明)
- 网站上标示的价格以及购物车、预约界面的“预估总金额”仅供参考,不含VAT。
- 金额可能因治疗部位、用量、发数、麻醉方式、追加疗程等而不同,最终金额在咨询时确定。
- 活动价格仅在活动期间及条件范围内适用。
- 自费(非医保)项目及价格公告,以自费诊疗费用公告为准。
第8条(医疗信息说明)
- 网站上的疗程说明、案例、照片仅用于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对特定个人的诊断,也不保证治疗效果。
- 治疗后可能出现肿胀、淤青、发红、炎症、感染等反应,效果和满意度因人而异。是否治疗及治疗方式,请务必在与医疗人员咨询后决定。
- 遇紧急情况或治疗后出现异常症状,请立即通过电话或就近医疗机构咨询,而不是通过网站。
第9条(本院的义务)
- 本院不实施法律及本条款禁止的行为或有悖公序良俗的行为,并努力稳定地提供服务。
- 本院为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配备安全系统,并公示和遵守隐私政策。
- 本院不向未同意的用户发送营利性广告信息。
第10条(用户的义务)
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。
- 盗用他人信息或输入虚假信息的行为
- 通过虚假、重复预约妨碍本院工作的行为
- 对网站进行自动化批量访问、黑客攻击等妨碍服务运营的行为
- 未经本院同意,复制、传播网站上的文字、照片、视频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
- 相关法律及本条款禁止的其他行为
第11条(使用限制)
用户违反第10条时,本院可拒绝受理该用户的预约,或限制其使用服务。
第12条(个人信息保护)
本院依据相关法律及隐私政策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。
第13条(著作权归属及使用限制)
- 网站上发布的文字、照片、视频、设计等由本院创作的作品,其著作权归本院所有。
- 未经本院事先同意,用户不得以复制、传送、出版、散发、播放或其他方式将通过网站获得的信息用于营利目的,也不得让第三方使用。
第14条(责任的限制)
- 因自然灾害、通信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时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
- 因用户输入信息有误或可归责于用户的原因所造成的不利后果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- 对于网站所链接的外部网站(NAVER预约、KakaoTalk等)的内容和服务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
第15条(诉讼管辖)
本院与用户之间因使用服务发生的纠纷而提起的诉讼,向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具有管辖权的大韩民国法院提起。医疗相关纠纷,也可通过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(www.k-medi.or.kr)等相关机构咨询。
商户信息
| 商号 | Gangnam Pieobom Clinic |
|---|---|
| 代表人 | Hyoseung Jang |
| 营业登记号 | 122-36-27346 |
| 地址 | 首尔市瑞草区江南大路365 3层 |
| 联系方式 | 02-1644-8343 · pieobomclinic@gmail.com |
附则
本条款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